三、西部炼狱——“我不服,永远不服”
从1960年9月30日至1979年同月同日,向承鉴失去自由超过十八年。从他的回忆里可以看到,一旦被定罪为反革命,没有任何可能免刑。
现在的读者可能会问:冤案为什么不能得到及时纠正?且先回顾1949年后反革命罪的由来。
反革命,最初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在1951年开展的镇反运动中,反革命指各种对新政权构成威胁的旧势力,具体对象包括土改中的所谓“地主、恶霸”,也包括和旧政权有联系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从杨奎松对镇反运动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在那时的高层领导者指示里,反革命的言论和行动都可以指证为罪行。○18
镇反运动之后,反革命罪逐渐发展为“重在以思想与政治倾向等主观因素归罪”的罪名,○19它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直至20世纪末影响最大且处罚最重的一个罪类。这个罪名,直至1997年3月才取消,其标志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
反右之后对大多数右派分子的处罚还是劳动教养或监督劳动,而一旦定罪为反革命,就可以直接逮捕、判刑,送去劳改场所。
有关劳改,公安部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着手布局了,1951年5月15日,在全国规模的镇反运动之后,公安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决议首先表明:
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的工作。○20
劳动改造模式,照搬了苏联古拉格——劳动集中营的经验。这个话题后面再具体展开。
也是在这个决议中,规划劳改的同时,令人震撼的是有关反革命罪的死刑原则,这里竟然划定出数字指标。由此可见,反革命罪在当局眼里实属罪大恶极:
对于在共产党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人民解放军系统内,在文化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内清出来的应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处决十分之一、二为原则,少余十分之八、九均应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21
镇反和肃反的血腥镇压,要到几乎半个世纪之后才有学者开始深入调查。而在反右之前,法治既不健全,也不独立。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这些法典一部也没有。法律制度被当作政治工具来使用,执政党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服务于党的政治工作。而到五七年鸣放前两个月,毛泽东更是直接指示大中小学取消宪法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灌输党的政治观点。○22
在1952年的司法改革后,一大批熟谙法律的法学界人士已经被清理,逐出讲坛或司法队伍。到了反右之后,残余的一点法制形式也被全面摧毁。法律系、法学院均被取消,那些鸣放中提了意见的法学家全部落马;百分之九十的律师被划为右派,律师制度随之被废除。○23
到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话,他如此表达了对法律的蔑视,阐明了以党代政、以文件代法律的意志。他说:“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以后他还说:“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24
到1959年4月,中央政府原有的监察部、司法部均被撤销,司法部党组成员全部打成右派。从此,以言治罪畅通无阻,运动治国越演越烈。至“文革”开始,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一度也因“砸烂公检法”而受冲击,但对言论罪的惩治并未因此放松。1967年1月,全国城乡按《公安六条》办案,“以言治罪”更是制造了大量的冤案:
《公安六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25
向承鉴与《星火》案入狱者的囚徒生活,就处在这样一个越来越凶险的政治环境下。在几千万人饿死之后的中国,反对独裁制度的青年探索者尽数入狱,这标志着国家历史进入了最黑暗的岁月。
通常,一个家庭或单位出现了“反革命”,这个人就被排斥出了正常的世界。他就像鬼魅一样,既不存在于可见的世界,又化作政治阴影,笼罩并影响到亲人、子女的生活。很少有家人能到狱中探视,当事人也难以写信透露案情或写出真实的体验。中国的监狱和劳改营内幕,即使事后来看,由于当事人的回忆录并不算多,也并非都能自由出版;可以说即使在今天,内情也并非广为人知。
《炼狱归魂》在这方面贡献了宝贵的记录,向承鉴揭露了在那些审判场所以及甘肃和青海劳改农场的红色恐怖,呈现了一个政治犯的内心尊严和艰难求存的历程。
1.审判前后:“唯有一腔血,拿来祭轩辕”
如果说在监狱之外,执政党就不受法律监督;那么在惩办“反革命”的狱墙之内,就更谈不上犯人权利了。初进武山看守所,向承鉴失去姓名,代号为11号,每月的口粮不过十八斤。从1960年9月30日被捕到1962年元旦,他被单独关押长达十五个月,这间黑号仅六平方米大小,里面完全不见光亮。
向承鉴坚持不认罪,抱定了宁死不屈的决心,压迫更强化了他的反抗意志。他拒绝剃光头,要抽烟,要读书,要求基本的卫生用品。他对所长怒吼道:“我是政治犯,要享受政治犯的一切待遇!”不达目的,他拒绝回答公安局长的审讯。就这样,他得到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文集》等,并在那种单独囚禁的非人环境下继续了他的阅读思考。
这期间有几次提审,他把审问的场所当做申辩的论坛,他的反驳甚至比在《星火》上撰文更尖锐:
如果千万个饿殍在地有灵,如果奄奄待毙的人们有表达自己意志的自由,我敢说,他们恨不得啖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你们所代表的仅仅是一小撮既得利益者、特权阶层,这就是眼下这个政权的全部涵义。
他在公安的深夜审讯中怒斥独裁暴政,并拒绝揭发任何同学。因此被认为表现恶劣,两次被戴上手铐。在小黑号关押了十个月之后,才第一次争取到晒太阳的机会。十五个月后,他被转到大监号与其他犯人一起关押;二十二个月后判刑。
就法律程序而言,向承鉴没有得到过《起诉书》,没有经历过检察院起诉,仅有一次法院提审。在1962年7月1日,《星火》一案被宣判,他获长刑十八年。据家人回忆,他本来是与要犯苗庆久同样,被判二十年;可能考虑到出生于贫苦家庭得以免去两年。8月25日,他的上诉被天水地区中院驳回,他当场留下一句话:“我不服,永远不服!”1963年3月,他被送去劳改。
2.劳改之行:经历生命的各种极限
向承鉴劳改的第一站是兰州新生砖瓦厂,后来到了玉门附近的饮马农场。“文革”期间调去青海,他干过窑工、农工、电工……在执行劳改的地方,再没有讲道理的可能;所有囚犯面对的问题是如何生存下来。
劳改生活第一个特点是高强度体力劳动。
向承鉴在装窑分队,他记载了装窑犯人的劳动定额,活路不仅繁重,而且极度紧张:
三个装窑工一天要装窑五六万砖坯(有时甚至高达七八万块),每人每小时近两千砖坯,每块砖坯都要放稳,要垫实。码放的位置必须准确,一旦坍塌可是大祸临头。五六万块砖坯,全靠三个外码工码成一个个背子,人人是争分夺秒、拼了老命地干。
为什么劳改队如此讲求效率?如果要拿中国的劳改集中营与前苏的古拉格进行比较,在这一方面是对古拉格的直接继承,那就是所有的劳改单位,都被纳入生产机构来管理,也都有自己的经济目标;“包括古拉格劳改营在内的强制劳动对前苏联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6 劳改犯人只能接受对自身劳动力的压榨,来换取生存的基本条件。
如果说这里还有企业管理的话,那么针对犯人的基本原则就是不计代价地榨取劳动力。劳动强度高,任务定额超出一般人体力限制。完不成定额会被酷刑折磨,而死于各种工伤意外,全是司空见惯之事:“人死灯灭,无人再提”。
对劳改犯的压榨还表现在极其简陋的劳动条件,向承鉴记录了出窑的脏:“窑里煤灰、砖灰,尘土飞扬。人们没有任何防尘措施,连口罩也不发一个。内码两小时,出得窑外,头发、眉毛上都盖了一层厚厚的砖灰,整个人变成了白猿。”
还有拆窑的热:
窑内温度此时当在800至1000摄氏度,最困难的莫过于从最高扇子上取下第一块砖。此时,五个犯人都戴上棉头套,穿上棉衣,又戴上胶皮棉手套。大家全副武装,轮流上阵。只见第一个犯人屏住一口气冲上去,不过是一两秒钟,棉头套焦了,棉衣糊了,棉手套外的胶皮都熔化了。热浪把第一个犯人打回来,第二个犯人接着上;棉帽、棉衣冒烟着火了,赶快拿水浇灭。有时,凡数人,进窑数次都没取下一块砖,全都无功而返。时间紧迫,任务比军情还急,怎么办?将棉头套、棉手套、棉衣全用冷水浇湿,再入火海!
何不等待窑凉下来再拆窑出砖?若说狱方要的就是缩短生产周期,提高土窑利用率和青砖产量;那么犯人受伤岂不是会有更多延误?显然,营造劳动中的高压气氛是更重要的。通过高压,制服一切在狱方看来的怠慢和逃避;而犯人遭受的生命威胁和磨难,全都无须考虑。
劳改犯人最难忍受的还有“思想改造”,对良心犯来说,其折磨不亚于超强体力劳动。因为这里要求的是无条件地自我羞辱,它也是制服犯人的管理手段。与监狱外的运动治国相似的是,强迫犯人认罪同样造成犯人的群体分化、自我分裂,从而给统治者提供分而治之的对象。而监狱作为专政的“刀把子”,则可以毫无顾忌地运用暴力,不认罪,轻则批斗,重则加刑以及改判死刑。
如前所述,在狱吏眼里,反革命犯正是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向承鉴深知:“自1957年后,‘现反’中又有一类所谓‘新生的反革命’,其中首推有文化的年轻大学生,他们被视为‘最凶恶、最危险’的敌人,我即属此类人。”由于不认罪,他被当作“反改造尖子”去死囚宣判大会上“陪杀场”。宣判后的场面绝没有电影中的高呼口号,因为死囚早已被勒住喉咙。这一切都让他重新体认了这个非人的环境:“我距生存太遥远,与死亡近在咫尺”。
从亲历者的笔下,我们看到,这被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是何等的残酷,“文革”期间,随着政治运动的高涨,政治犯随时会被当做靶子,遭到虐杀。《星火》案中的张春元和杜映华、《星火》撰稿人之一林昭都在被关押多年后,于“文革”期间惨遭处决。在玉门饮马农场服刑期间,向承鉴被指认为“何案”(以大学生或知识型犯人为主的反革命案)的“总后台”,这个莫须有的“何案”成员都被关进小监:
这小屋长、宽、高均为一米左右,糊上泥巴,留个门,形同鸡笼或狗窝。凡“何案”犯人一律被戴上手铐、脚镣,推入其中。一人一屋,高不能直腰,宽不容躺卧,只可倚墙席地而坐。小屋随砌随进人,泥巴湿乎乎的,数九寒天,薄被薄褥,地上只撒了把麦草,其情其状,惨不忍睹。
他的难友、曾经的医科大学生邹庆礼被揭发后关禁闭、戴背铐,半年后“手腕化脓溃烂生了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了。”
只有将这里描写的劳改状况联系起来思考,我们才能真正洞察那个时代的本质。如果说,1957年反右建立起了思想专制;那么,使这种专制得以维持和强化的则是由公检法这类国家机器实施的系统性的暴力。如果要研究知识分子的命运, 就必须把监禁和劳改惩罚包括在内。高墙外的意识形态规训与高墙内的暴力惩处直至剥夺生命,阐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真实含义。
3. 青海十年:中国式古拉格大本营实录
1970年元月上旬,以备战需要为名,甘肃的犯人被大量地调往青海,向承鉴记录了这一路的见闻和此后青海劳改的十年,这也使得这部个人自传成为青海劳改历史尤其是巴仓农场和德令哈农场的重要记录。它的重要性在于,这是从受害者角度写出的历史,也是非常翔实的生活实录。从最初的衣食住行、劳动生存到农场的经济亏损,从老犯人的去世到“文革”结束后大批犯人得到平反而离去……个人的历史里交织着毛泽东时代无可挽回的衰败,即使还不能说是彻底终结。
话说到现在,在青海垦荒史上,受难者的叙述依然是被边缘化的。在官方叙述中,青海的监狱事业被看作新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兴建于2013年的青海监狱历史博物馆盛赞当年监狱工作者的无私奉献和忘我牺牲,这种赞誉主要是给予公安干警的,而真正承担了拓荒建设的囚徒(其中大量是冤案受难者),仍然被称为“罪犯”。根据腾讯的相关报道,“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前期,青海监狱先后从外省市调入大量罪犯和劳教人员,当时押犯占全国总数的1/4。”
青海监狱历经了难以想象的艰辛、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后创建数十个农场,开垦耕地面积占到全省国营农场的98%;创建数十个工业和建筑业单位,总产值占到全省的52%;开创了牧区农场和高原绿色农业,成为青海省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当时,青海省总人口仅200余万人,青海监狱系统就占了1/8,而劳改生产却占到青海经济的1/3。时任青海省委书记的张国声评价说:在青海经济中劳改生产“三分天下有其一”,其影响力在全国都是少见的。○27
以上文章的前两个数字,应该是引自《青海省志·劳动改造志》,○28时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即1953—1957年。李华英先生,曾在青海劳改农场做农业技术工作长达二十年,根据他的回忆,省委书记张国声对劳改生产的评价,是在1957年的一个会议上说的。○29自1959年起,青海省执行中央关于向边远地区移民屯垦的决策,大量增调外省犯人,开垦劳改农场,耕地面积由原来的30万亩扩大了九倍,一度达到270万亩。○30而调遣到青海劳改的外省犯人,主要是反革命犯,1958年以后,新增加了右派、反社会主义分子等。刑事犯则不占多数。○31
看向承鉴笔下的调遣转运,不禁让人想起二战电影里开往奥斯维辛的死亡列车。大批犯人从玉门镇出发,车内不开窗,不供水,吃喝拉撒全在其内:“一个闷罐车厢里装了一百好几犯人,不知走了两日两夜还是三日三夜”,终于到达青海省湟源车站。“这一路,从玉门镇到湟源,车门从没开过,犯人命比牲口贱,不怕掉膘、渴死、发瘟。”
接着,从湟源到日月山,不计其数的武装押运卡车排成长蛇阵,足有几十里路长,这是中国“文革”期间一次规模罕见的西部犯人跨省调运。
向承鉴一行先被安置青海贵南门源的巴仓农场,在这里,他与“新中国”之初关押进来的全国各地犯人相遇。
这些人在土改、肃反或镇反运动中被判刑后流放到青海,均已服刑十五年以上。其中一批伤残组犯人,其伤残程度令人震惊,如同中国劳改历史的活化石:
伤残组犯人有明显的肢体残缺,严重者自臀部以下全被截掉,看上去只有上身,他们在截肢处捆个牛皮蒲团,双手着地,一掌一掌地移行。有的人从膝盖处截肢,有的人从踝骨截肢,还有的人失去了五指。这些来自南国的人,开始不知这儿严寒的厉害,那时又缺少御寒衣物,肢体都是冻坏的。他们也必须劳动,干些捻毛线、织毛衣的室内活路。
由这些犯人的伤残程度可见,当初青海被确定为中国劳改农场的大本营时,生存环境何其恶劣。即使到了1970年代,劳改队里处境最好的犯人是什么模样呢?向承鉴写到杂工组里的那批犯人,他们也是早年来青海的,此时已算是幸存者中的佼佼者。他们在草原上单独作业,“打扮得多姿多彩,半像汉人,半像藏民,有几分流寇气息,”身上御寒的皮帽、皮筒、毡鞋都是捡拾废品手工制作的:
杂工组犯人每人背条麻袋,这是唯一的劳动工具。他们在大草原上从早走到晚,每天的路程甚至长达五六十华里。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拾牛粪马粪,但凡犯人用得着的东西自然也不会放过。从荆棘丛中、草蓬里,可以捡拾到一绺绺骆驼毛、羊毛;从沟沟岔岔处往往能拾到死羊羔,还有藏民丢弃的牛羊下水。偶尔甚至能捡到整只死狐狸、死狼……直到天黑尽,他们才背着一麻袋东西,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监房。有口福的人,将捡到的死狗烂猫开膛洗净,丢到两只大铁桶里。接着,炉火旺旺地直燉到天将破晓,几个人端着大碗,分而食之。这过程弄得满院子飘起肉香味,大田犯人闻着无不馋涎欲滴。
这里所描绘的图景,显示出老犯人的求生本领。然而,这种本领愈是高强,也愈是反衬出劳改场所对犯人的剥夺多么彻底。这些囚犯中很多人受到过现代教育,至少也曾有过基本温饱的生活;然而被长年抛弃在荒野,与正常的生活隔绝;在饥饿、寒冷和死亡的威胁下,以各种突破正常人生理极限的行为来求生。偶然抓获的蛇或鱼被生吞活剥,死去的动物尸体也是宝贝。而且,连这些兽尸杂碎也是可遇而不可求。向承鉴写到,1971年的阴历年前,饥饿难耐,他和难友试图在食堂的污水池里掏出已经冻结的猪牛羊下水,却懊恼地发现,下水早已霉烂。至大年初一,长年饥饿的新犯人忍无可忍,计划冲进食堂,铤而走险。很多囚徒葬身荒漠,那个时代监狱事业的光荣背后,难道不是无数囚徒的血泪和尸骨吗?
向承鉴等甘肃犯人调遣到青海时,“文革”已进行了三年多,此时正值军管时期(1967年2月~1973年8月),劳改系统对犯人的管制比“文革”前更严。“对犯人只讲惩罚压服,对刑满人员基本上只留不放,对‘三类人员’的正常申诉斥之为‘翻案风’”,“甚至重提‘降低生活标准,提高劳动强度’的错误口号”。○32这种高压态势,也就是向承鉴最初在巴仓农场两年间所感受到的:“饥饿,除了饥饿依旧是饥饿;恐怖,除了恐怖仍旧是恐怖。”
1971年监狱里搞“一打三反”,向承鉴经历了又一场无妄之灾。在他读过的报纸上,有一张毛泽东像被烧了一个洞。这在当时是杀头之罪,一时间,向承鉴被当作头号嫌犯。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每夜和衣而眠,随时等待着绑赴刑场。此事后来不了了之,向承鉴随巴仓农场无法维持生存的一批犯人调往德令哈农场,由此逃过一劫,度过了他刑期中余下的六年。
德令哈是青海第一大劳改农场,有数万犯人和留场就业人员。向承鉴在这里一年之后,服刑进入第十三个年头,也当上了可以在农场范围内自由行动的犯人。时年三十四岁的向承鉴,此后的处境略有改善。他做过多项与技术相关的工作,也因此认识了不同类型的犯人和留场就业者。作者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做了很多具体的描述,他不能直接申诉当事人的冤情,犯人之间也不允许交流案情,但从他的记录中显然可以看到,大量的反革命案都是冤案。感人的是,即使是在如此悲惨的处境下,依然有人保持了道德底线,显示出人性的亮点。
例如一批来自农村的犯人,在巴仓是犯人组长陈康年等人,在德令哈是组长周孔章等;周在1958年带领社员抗交统购粮而被判二十年长刑,他在小组里带头干重活,并使整个小组的成员彼此融洽相处。
他遇到各种案情离奇的“反革命”,有按指标抓捕的少年犯、对地主家庭感恩的长工、任劳任怨的基督徒、试图“偷越国境”的记者,还有文坛前辈姚士彦等。向承鉴记录了他们的故事与命运,他个人的喜怒哀乐与他们交织。他为生命的消逝哀叹,为师长、挚友和老乡的关爱而感动,他也从政治局势的变化看到转机。这样一些对人对事的观察伴随他熬出了十八年,也使得这部回忆录的内容扎实而丰富。
四、“不堪回首偏回首”:记忆的生死存亡
在《炼狱归魂》的序言中,向承鉴以“不堪回首偏回首”作为标题,宣示了他的写作态度。何以不堪?我们都知道,冤死的人和幸存者至今未能得到应有的公正(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改正”二字);他们没有得到经济补偿,不能公开地祭奠难友;已有的文字、影像记录都因为言论审查而遭封禁。然而,对于亲历者来说,这还不是直接的原因。逝者,有什么可以挽回他们的生命?这种永远的痛失,是不堪承受的记忆之重。
2001年,向承鉴开始写《悼文十篇》,从他学生时代的挚友写起,纪念史美唐、冯淑筠、邓德银、胡学忠,还有《星火》烈士张春元、杜映华、林昭,纪念他在德令哈的忘年之交姚士彦……他们的故事后来都融入《炼狱归魂》这部书稿里了。
在《悼文十篇》的开头,向承鉴如此描述了他在写作时备受煎熬的内心状态:
往事如烟,又历历在目。犹如眼前的远山,既模糊又清晰,“烟”始终飘散在心头,不肯消散离去。有时,这“烟”化作磐石压着我一颗破碎的心,使我难于呼吸几近窒息。
每当夜阑人静,我在伏案笔耕,或躺在床上,这时,死去的挚友便一个个走马灯似的来到我的面前,向我倾诉。他(她)们有的披头散发,有的满身血泪,有的肢体残缺不全,形骸皆不堪入目,使我片刻不得安宁。巴金老人写《随想录》半夜从床上滚下来打破台灯的经历,我亦感受过。
我诅咒造化不把我变成一棵草、一块石;我甚至祈盼得一场大病,从此成为无记忆和思维的“植物人”,从此解脱这无尽的痛苦与悲哀。
读到向承鉴手稿上的这些文字,我想起另一些人的名字——
在申渊先生编著的《五七右派列传》和武宜三先生依然在修订更新的《3.6万右派简录》中搜索,可以找到多例在反右中蒙难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他们被发配在青海劳改、劳教,其中一些人惨死狱中。以下只是其中查有记录的几例:
黄嘉音(1913-1961),《文汇报》副刊主编,划右后关押在青海的一座监狱,受刑事犯欺侮,他奋起反抗。狱方诬陷他“蓄意杀人”,将他枪毙。
贺步陶,南京工学院学生,开除学籍团籍后送青海劳动教养,下落不明。
周金声(1924-1960)江苏省人,上海市继光中学化学教师。划右后发配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劳动教养,不久惨死狱中,死时三十六岁。
浦厚生,上海市虹口区某银行办事处副主任。青海劳改,死不见尸。
陈贲(1914-1966)湖南长沙人,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地质系毕业,曾任燃料工业部总地质师,青海劳教,“文革”中愤而自尽。○33
冤死的囚犯到底有多少,我们至今也并不知道。当年有记录吗?应该有。能够找到各个劳改场所完整的死者名单吗?不知道。德令哈等青海的劳改农场在1987~1988年间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不再属于监狱系统,至今已有三十五年。已有的档案不开放,还有很多档案因管理不善或无人保存而散失了。共和国前三十年间无数蒙难者的生命就此沉寂无声,连名字也没有留下来。
然而,我们毕竟知道了以上名字;这都是来源于幸存者的回忆和研究者的寻找。他们因此免于遗忘,成为不可抹杀的历史,而且是浩劫的铁证。
向承鉴就是这样,他与难友谭蝉雪一样,将痛苦的经历化为守护记忆的力量;他让他的挚友和难友,通过他的记录而长存。
1996年退休之后,向承鉴完成了他早在1959年6月就开始的计划——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新审视。至2000年,他写完《马克思主义之异见与反思》一书,2014年自费印出。在书中,他选取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译本中的经典篇目,逐一展开批判。他认为,正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新宗教鼓吹阶级斗争、革命暴力和无产阶级专政,给人类造成了空前浩劫。在全世界范围内,苏联和国际共运已经崩溃,中国在二十一世纪还要复兴共产主义吗?国人必须突破思想枷锁,推动国家转向民主政治,这是贯穿这部著作的思考。比起早年《星火》中的批判来说,他已有了更多的历史证据。
我先是在胡杰纪录片《星火》中初识向承鉴先生,我记得片尾的画面重现了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情景:拿到无罪判决后,向承鉴独自去到黄河岸边,祭奠难友。在影片里,燃烧的火光与黄土高坡、与林昭所讴歌的海鸥的形象叠映。这是孤独的祭奠,但通过谭蝉雪的寻访、胡杰纪录片和江雪的系列采访,《星火》志士留下的精神遗产再不会被遗忘。正如汉娜·阿伦特曾说过的:
即使在最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illumination),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于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它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34
真正见到向承鉴本人,已是在2022年夏天。比起十年前在胡杰纪录片中的形象,向老师明显衰弱了许多。他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和肺部呼吸系统疾病,师老师告诉我,不久前住院时曾告病危,那时他神志不清,仿佛再度被噩梦萦绕;行刑者近在咫尺,他们要将他带走。
写到这里,我又不禁想到,那个时代的幽灵,被向承鉴在《炼狱归魂》中审判过的恶魔,还会卷土重来吗?我们失而复得的历史记忆,能否帮助我们认识强权并进行抵御?这个问题,应该由今天的读者来回答了。
2023年2月8日初稿于江夏
2024年7月29日再改
注释:
○18 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http://m.aisixiang.com/data/48152.html
○19 胡建淼:《反革命罪的存废——从政治刑罚到法律刑罚》,https://www.jcrb.com/xueshupd/mt/201903/t20190320_1978711.html
○20 《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1968/3-016.htm
○21 同上。
○22 毛泽东:《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给周恩来等的信》,引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1月第1版,第398页。
○23 参见陆锦碧、铁犁:《建国初期司法改革的得失》,收入郭道晖、李步云、郝铁川主编:《当代中国的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21页。
○24 这一段里的两条引文均引自张慜:《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来龙去脉及其严重影响》,载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四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426~427页。
○25 周大伟:《新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吊诡和嬗变》,http://www.hybsl.cn/beijingcankao/beijingfenxi/2015-06-09/52649.html
○26 “参加会议的纪念碑人权组织副主席彼得罗夫说,包括古拉格劳改营在内的强制劳动对前苏联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之音新闻:《学术研讨会:苏联体制如何从古拉格劳改营获利支撑经济》,2011年10月31日。https://www.voachinese.com/a/article-20111031-the-role-of-gulag-and-forced-labour-in-soviet-economy-132918868/789925.html
○27《谁说监狱史迹和建筑不是文物?青海这家特殊的博物馆很值得参观!》https://new.qq.com/rain/a/20190720A0AJI400?pc
○28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劳改生产在全省的比重,农业耕地面积占国营农场的98%,工业总产值占省属工业的52%,建筑业承建了西宁大部分房建工程。”见《青海省志 六十·劳动改造志》编纂委员会:《青海省志·劳动改造志》,青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页。
○29 绿洲遗老:《我在劳改农场二十年》(修正补充版),http://bbs.tianya.cn/post-no05-209523-1.shtml
○30“从1959年起,将西宁地区劳改单位和各大劳改农场相继改组为10个联合企业公司,下属上百个场、厂、司、矿。各类人员猛增至20万人(不包括家属和支边青年),耕地面积扩大到270万亩(加上青年农场共382万亩)。”同○28,第4页。
○31 有关外省调入青海犯人的总数,《青海省志·劳动改造志》中记载:1951年以后,“截至1994年,累计收押、改造罪犯24万余人,其中大部分是从全国18个省(市、区)调来青海服刑改造的。”“70年代以前,在押反革命犯和惯盗惯窃等社会渣滓多于其他刑事犯,是劳动改造的主要对象。”以上两段引文均见该书第2页。“由外省、市调入的占2/3以上。”见第二章《刑罚执行》第二节《收押》,同上书第33页。但李华英(绿洲遗老)认为,《青海省志·劳动改造志》有关外省调入犯人的总数前后有矛盾,他在文章上写道:“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公安部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逐步分批调15万至20万名犯人支援青海经济建设。1958—1960年,从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苏、陕西、四川、广东、上海等省市调犯95万余人(其中由上海调来女犯650人)”。我核对原书发现,李先生对上海调入犯人“95万”,应该是误读,在该书第35页上记载的是“9.5万人”。但仅就官方统计的数字来计算,外地调入犯人已达25万至30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几个数字,例如,1.1958年前已经进入青海的犯人;2.1958年以后送来劳教被混编入劳改犯队伍里的受管制人员;3.同一时期被关押而未判决的人员;4.“文革”前后(1965~1978)调入的1万余人;5.1983年“严打”开始后从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调入的1万多犯人。所以,“累计收押、改造罪犯24万余人”,这个统计数字,肯定是不准确的。
○32 《青海省志·劳动改造志》,第5~6页。
○33 此处引述的死亡与失踪的例子均见于申渊编著《五七右派列传》上集,在武宜三收集的《3.6萬右派簡錄》中,能够找到更多的案例。这里提到的两部重要资料均为武先生馈赠的电子版,特此致谢。
○34 汉娜·阿伦特:《作者序》,见《黑暗时代的人们》,王凌云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3页。
(完)
来源:波士顿书评
转自独立中文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