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者: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全球通緝港獨人士
記者李仲維/即時報導 2020年07月02日 15:40

圖為抗議者在香港街道上張貼一張反國安法的文宣。美聯社
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後,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副教授田飛龍表示,若港獨分子和組織在海外違反該法,可以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進行全球通緝,解散香港本部的行為,在法律上並不能豁免任何罪行。
海外網報導,田飛龍指出,中央保留了三類特別情形的管轄權,針對的是大案要案,以及香港社會無法自己偵破及管轄的案件。
對於黃之鋒、羅冠聰及周庭宣布退出香港眾志,香港民族陣線等主張港獨的組織解散香港本部,田飛龍認為,這並不代表這些人幡然悔悟了,他們只是選擇兩條路線:第一條是對抗個人化,即脫離組織後以個人形式對抗,尋求行動更隱蔽;另外一種是對抗國際化,例如香港民族陣線保留海外分部,海外的港獨組織會更加無底線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田飛龍指出,港區國安法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團體等組織,即便是在香港以外實施相關犯罪,也適用本法。他認為,若港獨人士和組織在海外違反該法,可以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進行全球通緝,解散香港本部的行為,在法律上並不能豁免任何罪行。
針對港獨人士及組織過去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追究:一是有關行為和活動跨越新法生效前後的,可以由新法進行統一管轄;二是有關行為及活動在已有的偵查過程中出現新證據,且具有較大危害性的,也可以進行追溯性的審查。
他還指出,該法有一些條款特別針對外部勢力。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即便不是在香港犯罪,但犯罪結果反映在香港的,或與香港特區有連接點的,也受港區國安法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