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佚名 民国百年
1946年7月29日,美国政府在马歇尔建议下对华实施军火禁运 。
7月23日,民国政府向美国国务院申请出口准许证,运送从美国商业公司和战争资产管理局购买的1.3亿发7.92毫米口径子弹。这批军火是抗战时期美国专门为中国制造的,中国政府早在年初就依据《租借法》购买了这批军火。对此,马歇尔表示“ 美国将对一切尚未运出的物资实行禁运,不论这些物资是否已经付款。”
7月29日,马歇尔正式宣布停止对国民政府的军事援助。8月,当中国物资公司再度提出1.3亿发7.92毫米口径子弹事宜时,国务院当即明确拒绝发放这批弹药的出口许可证。这批物资遂成为禁运令实施后第一批被禁物资。
在颁布禁令的同时,美国通知英国、加拿大和比利时等欧洲国家,要求它们采取同步的行动,这一请求得到了它们的赞同。
自1946年8月,英国政府开始停止向中国提供军火,拒绝了南京国民政府购买枪炮子弹、舰炮、飞机机架,飞机零件以及相关资料等请求。英国外交部宣称:“英国政府的政策是不鼓励中国现时的内战。为了这一目标,只要内战还在持续,我们就不向中国出口任何战争物资”。
由于美英在当时巨大的影响力,没有一个武器出口国向国民政府出售武器。这些国家与美国的配合行动,杜绝了国府自其他途径补充军火的可能性,强化了禁运的效果。
得知禁运消息后,俞大维便向马歇尔抱怨,美国的这一政策“将我们的政府置于非常困难的境地”。蒋介石得知该消息的第一反应便是“国军补给,遂因此而完全陷于困境矣”。
禁运未能在短期内获致效果,因为像禁运这样的事件,其后果通常不会在第一时间显现,而存在一个滞后期。
禁运实施前,国民政府已储备了巨大的美援军火库存,足以维持相当一段时间的军事进攻。但是国军持续、大规模的军事进攻消耗了大量的军火,使得其及时地补给军火变得愈加迫切。
据统计,1947年国军的军火消耗量, 高于抗战时期消耗量最高的年份。巨大的战争规模,使国军军火库存量急剧减少,美式军火的告罄意味着军队不得不依靠自产军火维持军事行动。
为及时将消耗的军火给予补充,国内军工厂开足马力,加紧生产以补充前线所需。虽然生产量比抗战时期大为增加,但国民政府自产军火依然难抵其巨大的消耗。1947年1~6月枪弹的生产量是15797750发,而消耗达35903400发,消耗量是生产能力的2.27倍,迫炮弹的生产量为146355发,而消耗量则达到201737,消耗量是生产能力的1.38倍。
1947年3月之后,国民政府的弹药供应已达到危急程度——储存的美式军火用完后对国军作战产生了极大影响。
对于国军部队军火供应的紧张状况,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有所察觉。1947年3月21日,他向国务院报告说:“国民党军队弹药供应已达到危急程度。有相当可靠的消息表明,按照当前军火消费水平,美式装备和训练的部队只有3个月的弹药了”。另据报告,纽约怀特工程公司的一位工程师在战争期间住在苏北,他亲眼见到成千上万的军队撤退,皆因弹药不继。
在东北,魏德迈发现,由于枪械弹药补充的严重不足,原来由美国在印度装备和训练的新六军已不再是当年的新六军。其军长廖耀湘告诉魏,新六军在东北“消耗很大,又不能休整补充,完全被拖垮了”;在枪弹方面,“自动武器大都消磨太厉害,冲锋枪有好多已不能连发。”“自动武器和迫击炮没有充足的弹药补给,尤以炮弹奇缺”;在运输工具方面,“汽车和其他特种车辆,都已到报废年龄”;在士气上,“新六军战斗力赶不上当年的1/3,官兵素质减低,士气战志都低。”
不止在东北和苏北,各个战场上枪弹缺乏都成为普遍现象。例如,1947年2月27日,联勤司令部兵工署外勤司致电西安第七补给区,要求补给中正式步枪3000枝。但“以往屯存第七补给区之中正式步枪,均已支配无余”。1947年4月4日,南京外勤司转给兵工署军械司的特急电报中称,补发给206师的步枪因库无存品而未能拨发到位。
当时交战双方的情况很清楚,国民政府购买使用美国武器,战争的另一方使用苏联武器 ,美国的决议实际上只捆住了国民政府的手脚,掐住了国民政府的脖子。国民政府既失去外援, 损失的武器系统得不到有效补充,而对手却有苏联源源不断的军事援助,双方力量对比呈现此消彼长的特征。
1947年5月26日,美国宣布解除武器禁运,但实际恢复供应又是在几个月之后。在禁运的一年多时间里,国民政府在战场上的优势被大大的缩减了。